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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壹)释文的处理,或缺字,或脱文,或错误,论文核对拓片,参考上下文,结合史实,进而作出补正。希望能对该书的修订有所裨补,让这份有研究价值的文献材料能够得到准确而有效的利用。
墓志是埋设在墓中用以记叙死者姓名、籍贯、生平及亲属世系的铭刻文献。墓志由于长期被埋于地下,基本完整、真实地保存了原始面貌,对于研究历史、民俗、语言文字等具有很高的价值。利用墓志的信息不仅可以印证传世文献,也可以对传世文献进行校正和补阙。
《新中国出土墓志》是由国家文物局总体规划,组织全国各文物、考古、文博单位集体编纂的大型丛书。《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壹)是其中的一部分,1994年由文物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收集了河南省北部与中部12市29县范围内出土的历代墓志,共计460通。由于石面缺泐,文字模糊,碑版释读难免会出现一些疏忽和错误。本论文就是对其中一些内容进行了校证和补阙,以便更好地利用这部分珍贵的材料。
一、文字错误
1.《鞏氏墓志》[1]第二册P404 :“所备嘉著,飨祭之盛,不可具陈。”
按:“所备嘉著,飨祭之盛,不可具陈。”中“所备嘉著”費解,核查拓片,拓片為“ ”,前三字清晰,為“所備嘉”,最后一字模糊,从字形上看, “ ”和“著”有些接近,其实,“ ”当为“羞”字,“羞”在碑刻中的字形有“ 、 ”[9]P139。从词义上看,《汉语大词典》对“嘉羞”解释为“美味”,与墓志后文“飨祭之盛,不可具陈”前后呼应,符合语境。所以“所备嘉著,飨祭之盛,不可具陈。”当为“所备嘉羞,飨祭之盛,不可具陈。”
2.《成库墓志》[1]第二册P383:“而君丕亟基绪,繤统嘉猷。”
按:“而君丕亟基绪,繤统嘉猷。”中“丕亟基绪”费解,查《汉语大词典》,“基绪”为“基业”之意,无“丕亟”这个词语。核查拓片,拓片为“ ”,后面两字为“基绪”无疑,“ ”为“丕”也无疑,“ ”字形有些模糊,从字形上看和“亟”相近。其实,“ ”当为“承”,“丕承”为“很好地继承”之意,那么“丕亟基绪”就为“很好地继承基业”。与墓志下文“繤统嘉猷”对称。所以,“丕亟基绪”当为“丕承基绪”。
3.(1)《郭超岸墓志》[1]第二册P384:“其先太原之茂族,为汉魏英乂,晋宋衣冠,世不之贤,代袭簪组。”
按:“其先太原之茂族,为汉魏英乂,晋宋衣冠,世不之贤,代袭簪组。”中“世不之贤”不通,核查原拓,拓片为“ ”,文字清晰,释文当为“世不乏贤”,从现在的简体字看,“乏”与“之”字形接近,然在石刻中,两字的区别是明显的,“乏”的主要写法为“ 、 ” [9]P10,“之”的主要写法为“ 、 、 、 、 、 、 、 ”[9]P10。从语境中看,前后文都在介绍墓主祖上人才辈出,“世不乏贤”是符合语境的。所以,“世不之贤”当为“世不乏贤”。
(2)、“世不乏贤,代袭簪组,顷以国步多难。”
按:“世不乏贤,代袭簪组,顷以国步多难。”中“顷以国步多难”不通,核查原拓,原拓为“ ”,释文当为“俱以国步多难”,录文者误将“ ”释读为“顷”。在石刻中,“顷”的写法为“ ”[9]P188 ,“俱”在石刻中的写法有“ 、 、 ”[9]P110,另外,从语境中看,“俱以国步多难”这句话的意思为“(墓主的祖上)都关心国家的安危”,是符合语境的。所以“顷以国步多难”当为“俱以国步多难”。
4.《李泽墓志》[1]第二册P385:“疾遘膏肓,药筮无征,忍从长往,呜呼!”
按:
“疾遘膏肓,药筮无征,忍从长往,呜呼!”中“忍从长往”费解,核查原拓,原拓为“ ”,文字清晰,字形和“忽”接近,其实,“ ”当为“忽”,“忽从长往”表示忽然失去,在墓志中,此种用例墓志中就很多,如《王府君墓志》[3]会昌017:“叹良机不展,忽奄于中年。”《董氏内表弟墓志》[3]大中016:“不闻久囗,忽讣斯毙。”所以,“忍从长往”当为“忽从长往”。
5.《曹謙墓志》[1] 第二册P261:“长女三人:长从令狐增。”
按:“长女三人:长从令狐增。”中“增”当为“坤”,原拓为“ ”,“ ”字形清晰,为左右结构,左边一个“土”,右边一个“申”。“增”在石刻中的字形为“ ” [9]P315。所以,“长女三人:长从令狐增。”当为“长女三人:长从令狐坤。”
6.《崔惟悌墓志》[1] 第二册P144:“公即林虑府君次五子也。”
按:“公即林虑府君次五子也。”中“次”当为“之”,核查拓片,拓片为“ ”,文字有些泐蚀,不过从字形走向来看,可辨别为“之”,“之”在石刻中的主要写法有“ 、 、 、 、 、 、 、 ”[9]P10。另外,按照墓志的行文体例,“ ”也当为“之“,如《赵伾墓志》[1] 第二册P145:“公即兵曹之第四字也。”《张君墓志》[3]会贞元061:“皇朝中散大夫抚州长史崇让府君之次子。”《卢府君夫人李氏墓志》:“夫人即永宁府君之长女也。”
二、文字补缺
1.《成库墓志》[1]第二册P383:“曾祖约,能克绍先□,光隆鼎祚。”
按:“曾祖约,能克绍先□,光隆鼎祚。”中缺一字,核查拓片,拓片为“ ”,文字有些模糊,不过从字形上可以看出应该是“家”,在碑刻中“家”常写作“ 、 、 、 ” [9]P116。从墓志的前后文看,“克绍”与“光隆”对称,“先家”与“鼎作”对称。所以,曾祖约,能克绍先□,光隆鼎祚。”当为曾祖约,能克绍先家,光隆鼎祚。”
2.《鞏氏墓志》[1]第二册P404 :“既刊坚石,永播余□。”
按:“既刊坚石,永播余□。”缺一字,核查拓片,拓片为“ ”,泐蚀严重,无法辨认,只能看清其笔画的大概走向。其实,“ ”当为“慶”字,“余庆”为“行善积德,造福子孙”之意。墓志中也有大量例子,《刘节墓志》[3]贞观022:“余庆斯在,厥胤克昌。” 《张凤怜墓志》[3]永徽007:“积善余庆,□之古人,矧伊今日。”所以,“既刊坚石,永播余□。”当为“既刊坚石,永播余庆。”
3.《卢怀俊墓志》[1]第二册P383:“以开元十七年八月十八合葬于大豪山南,礼也。”
按:“以开元十七年八月十八合葬于大豪山南,礼也。”中在“十八”后面脱落“日”一字,原拓为“ ”。
三、句读错误
1.《成库墓志》[1]第二册P383:“(成库)高祖进汉,使持节陕州大总管。曾祖约……在隋之日任渭州刺史。”
按:“高祖进汉,使持节陕州大总管。”中墓主高祖为“进汉”,官职为“使持节陕州大总管”,可没有介绍“曾祖”的朝代,不符合墓志的行文习惯,墓志中介绍祖宗时都介绍其朝代和官职,如《朱義琛墓志》:[3]上元036 “高祖珍,魏侍中、司空、相国録尚书、惠王;曾祖彦伯,魏侍中、司徒、太傅、博陵王。”《蔡君长墓志》[3仪凤005:“高祖兴宗,宋侍中、右仆射、仪同三司;翼赞谋猷,坐镇雅俗。曾祖赜,齐太尉録公;与存与亡,社稷之卫。”《窦希寂墓志》[3永隆004:“ 高祖恭,周太傅鄧國公。”所以,“高祖进汉,使持节陕州大总管。”的句读当为“高祖进,汉使持节陕州大总管。”
造成行款记载错误的客观的原因主要有,墓志本身的泐蚀严重,造成一些文字不清晰,尤其是文字少且处于泐蚀严重的刻石,给原材料的记载着造成了麻烦;墓志由于敬空等原因有些字单独刻为一行或者高出正文一字或者几字,给记载着也造成了一些困难。行款记载错误的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记载者本身不够仔细的造成的。
石刻材料近年来越来越受到研究语言、历史、文化、艺术、等相关学者的青睐,但由于墓志本身的研究还不成熟、成体系,在文字的释读、释文的句读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对石刻材料的记载方面也存在着不足的地方。本文对《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卷》(壹)所出现的释文处理和行款记载的不够准确的地方做了一些校补,以期有利于阅读和利用此书。
参考文献:
[1] 中国文物研究所、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新中国出土墓志•河南•壹 [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4
[2] 周绍良,赵超. 唐代墓志汇编续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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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毛远明.碑刻文献学通论[M].北京: 中华书局.20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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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罗竹凤.汉语大词典[M].上海: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1993.
[9]秦公.碑别字新编[M]. 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
作者简介:杨宁(1988年—),男,四川通江县人,西南大学汉语言文献所硕士研究生,专业:中国古典文献学。